英國繁榮基金項目“中英教育技術與(yu) 教育裝備比較研究”課題開設了多個(ge) 分課題,其中“中英中小學教育裝備標準比較研究”課題已經基本結題,接下來的一個(ge) 新的分課題是“中英中小學學習(xi) 空間比較研究”。進行一項研究首先要明確研究對象、研究目標,要對研究目標中的關(guan) 鍵詞做出概念的界定,即解決(jue) “是什麽(me) ”與(yu) “為(wei) 什麽(me) ”的問題。本文就是在這個(ge) 新課題的背景下詳細地討論學習(xi) 空間的概念。
一、概念界定以及界定語境
二、關(guan) 於(yu) 學習(xi) 空間起源的討論
三、關(guan) 於(yu) 學習(xi) 空間本質的討論
四、學習(xi) 空間概念的界定
五、中英中小學學習(xi) 空間比較研究的目的
“中英中小學學習(xi) 空間比較研究”是英國繁榮基金項目“中英教育技術與(yu) 教育裝備比較研究”課題的一個(ge) 分課題。這個(ge) 課題采取的研究方法是比較研究法。
在社會(hui) 科學的研究中,比較研究是一種常用的研究方法。教育裝備研究作為(wei) 社會(hui) 科學研究的一部分,其研究方法也完全能夠采用比較研究方法。比較研究方法,又稱類比分析法,是指對兩(liang) 個(ge) 或兩(liang) 個(ge) 以上的事物或對象加以對比,以找出它們(men) 之間的相似性與(yu) 差異性的一種分析方法。它是人們(men) 認識事物的一種基本方法。比較研究既有在空間上的比較(稱地區比較),也有在時間上的比較(稱曆史比較),空間上的比較研究是最為(wei) 常用的。在這裏我們(men) 重點討論的中英中小學學習(xi) 空間的比較研究既采用空間上的比較研究,發現中英兩(liang) 國地域之間中小學學習(xi) 空間上的不同,也注意考察兩(liang) 個(ge) 國家不同時期中小學學習(xi) 空間的差異。
通常情況下,比較研究法並不給比較的結果下一個(ge) 孰是孰非、孰好孰壞的結論。但是,不下是非結論不等於(yu) 不做客觀分析,比較研究法必須對結果產(chan) 生的原因或與(yu) 結果相關(guan) 的要素做出詳細的分析。兩(liang) 個(ge) 國家之間的比較結果其原因往往是由於(yu) 文化背景的不同,但是教育以及教育裝備的發展情況卻反映著一個(ge) 國家的文明程度。“文明一定趨同,文化必須求異”(或“文化必須存異”),兩(liang) 個(ge) 國家的文化差異不具有可比性,但他們(men) 的文明程度是具有可比性的。中英中小學學習(xi) 空間一定受著各自國家和民族文化的深遠影響,發現這些差異性在教育裝備上的影響和表現,對於(yu) 教育裝備研究的發展既具有曆史意義(yi) 又具有現實意義(yi) 。
最後需要說明,中英兩(liang) 國在專(zhuan) 用名詞“教育裝備”和“學習(xi) 空間”上的理解都是具有差異性的。關(guan) 於(yu) “學習(xi) 空間”一詞理解的差異性在前文已經做了較為(wei) 詳細的論述,此處僅(jin) 對“教育裝備”一詞的差異性做一些分析。英國繁榮基金項目中使用的“Educational Technology”一詞通常不被譯為(wei) “教育技術”而是譯為(wei) “教育科技”,它相當於(yu) 中國的“教育裝備”一詞。在英國沒有“Educational Equipment”這個(ge) 名詞,代替中國使用的“教育裝備”一詞的是英文“Educational Technology”。這裏這個(ge) 英文名詞的漢語意思是“教育科技”,而不被翻譯成“教育技術”。中國目前使用的“教育技術”一詞來源於(yu) 美國。1994年,美國教育傳(chuan) 播和技術協會(hui) AECT(Association for Educational Communications and Technology)對教育技術下的定義(yi) 是:“Instructional technology is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design,development, utilization,management,and evaluation of processes and resources for learning.”該定義(yi) 傳(chuan) 到中國後被業(ye) 界確定為(wei) 公認的“教育技術94定義(yi) ”,原文被譯為(wei) :“教育技術是對教學過程和教學資源進行設計、開發、使用、管理和評價(jia) 的理論與(yu) 實踐。”但是,原文中“Instructional Technology”一詞原意是“教學技術”,而非“教育技術”。中國教育技術業(ye) 界將其翻譯成“教育技術”有誇大其作用的目的,並在此後的使用中,又將“教育技術”一詞的英文名稱使用了“Educational Technology”,而不是“Instructional Technology”。於(yu) 是“Educational Technology”在中國就有了兩(liang) 個(ge) 不同的意思,在討論從(cong) 美國引進的教育技術和中國傳(chuan) 統的電化教育問題時,這個(ge) 名詞代表的是“教育技術”;而在討論中國與(yu) 英國的教育裝備問題時,這個(ge) 名詞被翻譯成“教育科技”。
為(wei) 了驗證上述分析,在進行“中英中小學教育裝備標準比較研究”分課題研究的同時,在課題組走訪了英國教育供應商協會(hui) BESA(British Educational Suppliers Association),參觀了2017年英國教育培訓與(yu) 教育科技會(hui) 展BETT Show(British Educational Training and Technology Show),考察了英國倫(lun) 敦市的6所中小學校的基礎上做出判斷:無論從(cong) 英國教育科技行業(ye) 協會(hui) 的認定上,還是從(cong) 英國教育科技企業(ye) 展會(hui) 展品的認定上,以至於(yu) 在用戶(中小學校)對教育科技產(chan) 品使用的認定上,他們(men) 都是將“Educational Technology”一詞譯為(wei) 中國的“教育科技”,並認定它所表達的意思與(yu) 中國的“教育裝備”一詞是一致的。
艾倫(lun) 首都師範大學 本刊特約撰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