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guan) 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規範高等學校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維護學校安全穩定,教育部研究製定了《高等學校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規範》。經全國教育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hui) 審查通過,現作為(wei) 教育行業(ye) 標準予以發布。該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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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