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和政府采購
誠實信用原則是發展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的內(nei) 在要求。構建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是提高全社會(hui) 誠信水平和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機製和手段[1]。政府采購活動是市場經濟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所有采購當事人均應依法履行義(yi) 務,講究信譽[2]。因此,充分利用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的成果—征信數據,對高質量完成政府采購工作、保障國有資金使用安全和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yi) 。政府采購所用的征信數據由國家機關(guan) 和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的經營征信業(ye) 務的機構提供,常用的數據來源包括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的“信用中國”網站、財政部國庫司的“中國政府采購網”、北京天眼查科技有限公司的“天眼查”網站等。在政府采購招投標活動的資格審核環節,招標代理機構需要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從(cong) “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和其他批準備案的征信機構網站核驗投標人的信用記錄。
2 相關(guan) 政策沿革
3 征信數據在政府采購中應用的理論和實踐
4 未來發展趨勢
4.1 “信用+政府采購”的政策製度體(ti) 係將更加完整規範
隨著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的推進和《政府采購法》及配套法規的頒布施行,與(yu) 信用有關(guan) 的政府采購法律法規體(ti) 係日臻完善。隨著國家治理法治化進程的發展,未來“信用+政府采購”的政策製度體(ti) 係將更加完整規範,並在政府采購立法、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的法治化進程中增強相互聯係。在2022年7月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中,新增的第一百零六條為(wei) 專(zhuan) 門的信用體(ti) 係建設條款,表述為(wei) :國家加強政府采購市場信用體(ti) 係建設,建立全國統一規範的政府采購活動當事人及相關(guan) 人員信用記錄和信用評價(jia) 製度,依法實施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這也是我國首次在國家法律層麵強調信用體(ti) 係建設對政府采購活動各主體(ti) 的重要作用。
4.2 征信數據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應用範圍進一步拓展
按照2022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guan) 於(yu) 推進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10],要立足經濟社會(hui) 發展全局,整體(ti) 布局、突出重點,有序推進各地區各行業(ye) 各領域信用建設;建立社會(hui) 保險領域嚴(yan) 重失信主體(ti) 名單製度;推進慈善組織信息公開,建立慈善組織活動異常名錄,防治詐捐、騙捐,提升慈善組織公信力;依法懲戒拖欠農(nong) 民工工資等失信行為(wei) ,維護農(nong) 民工合法權益。可見,隨著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的逐步完善,今後保險、慈善捐贈等新的征信數據將越來越多地應用到政府采購活動的各環節中,以健全市場主體(ti) 信譽機製,提升企業(ye) 合同履約水平。此外,各類信用評價(jia) (評級)結果逐步引入政府采購活動中[11-13],也會(hui) 從(cong) 不同維度將信用數據與(yu) 政府采購實務結合。
4.3 征信應用進一步智能化 降低市場主體(ti) 交易成本
采購招標代理機構以往進行信用審核時,一般需要投標人提交加蓋公章的紙質版指定網站查詢頁麵作為(wei) 佐證材料。這種方式費時費力,且辨別材料真偽(wei) 的難度大。隨著征信數據的公開和信息技術手段的改進[14-15],已有越來越多的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在資格審核環節采用主動檢索的方式獲取投標人的信用信息,而非要求投標人主動提供。此外,有些省市(如湖南省)采用的“電子增信”,正逐漸代替“保證金”“質保金”,成為(wei) 一種新型的信用評價(jia) 工具[16]。這種在銀行保函的基礎上由金融機構為(wei) 供應商提供擔保的電子信息增信,既減輕了供應商負擔,又保障政府采購參與(yu) 各方的合法權益,進一步降低了政府采購各方的交易成本。為(wei) 緩解中小企業(ye) “融資難”問題,有些地方(如重慶市)對中標的政府采購項目及取得政府采購合同的中小企業(ye) 開辟融資“綠色通道”,推出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措施,有融資需求的供應商獲得政府采購合同後,可憑合同向銀行提出信用融資申請。銀行以政府采購誠信考核和信用審查為(wei) 基礎,原則上不要求供應商提供抵押、第三方擔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條件,並承諾在10個(ge) 工作日內(nei) 完成審批和放款。
參考文獻
[1] 門鈺璐,嚴(yan) 宏偉(wei) ,王叢(cong) 虎.社會(hui) 信用合作治理體(ti) 係的構建:基於(yu) 數據開放的視角[J].行政管理改革,2022(7):75-83.
[2] 《政府采購法》講座(二) 政府采購的原則、模式和目標[J].預算管理與(yu) 會(hui) 計,2002(10):22-24.
[3]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Z].2002.
[4] 財政部.關(guan) 於(yu) 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guan) 問題的通知[Z].2016.
[5] 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Z].2017.
[6] 財政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Z].2017.
[7] 汪中波.深化誠信原則在招標采購活動中的應用探究[J].中國招標,2021(3):112-114.
[8] 吳正新.如何構建政府采購信用體(ti) 係[J].中國招標,2021(4):33-36.
[9] 餘(yu) 煦.談談信用交售:參加嘉定縣馬陸棉花采購站推行信用交售工作的體(ti) 會(hui) [J].財經研究,1958(9):44-45.
[10]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推進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高質量發展 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Z].2022.
[11] 本刊訊.山西省出台《政府采購失信行為(wei) 管理暫行辦法》[J].商業(ye) 文化,2021(36):6.
[12] 彭淑榮.我國政府采購信用體(ti) 係建設的探索與(yu) 實踐[J].中國招標,2021(12):35-38.
[13] 杜廣源.論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製度構建[J].中國政府采購,2022(6):75-80.
[14] 王東(dong) ,張馨.區塊鏈技術應用於(yu) 政府采購信用體(ti) 係建設中的價(jia) 值與(yu) 路徑[J].西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2021,40(5):37-46.
[15] 江順龍.從(cong) 平台數據對接效果看構建信用信息共享標準[J].中國招標,2021(12):39-42.
[16] 中國政府采購網.湖南:完善電子增信管理,推進信用體(ti) 係建設[EB/OL]. https://www.ctba.org.cn/list_show.jsp?record_id=29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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