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教〔2022〕242號
黨(dang) 中央有關(guan) 部門,國務院有關(guan) 部委、有關(guan) 直屬機構,中央軍(jun) 委後勤保障部,中央部門所屬各普通高等學校:
為(wei) 深入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以及特色發展,進一步規範“中央高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學科)和特色發展引導專(zhuan) 項資金”使用管理,我們(men) 對《財政部 教育部關(guan) 於(yu) 印發<中央高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學科)和特色發展引導專(zhuan) 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7〕126號)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中央高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學科)和特色發展引導專(zhuan) 項資金管理辦法》印發你們(men) ,請遵照執行。
附件:中央高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學科)和特色發展引導專(zhuan) 項資金管理辦法
財政部 教育部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