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國家連續實施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推動學前教育取得快速發展,有效緩解了“入園難、入園貴”問題。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黨(dang) 的十九屆五中全會(hui) “完善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製”“建設高質量教育體(ti) 係”的部署要求,積極服務國家人口發展戰略,進一步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you) 質發展,現決(jue) 定實施“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
一、總體(ti) 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把實現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you) 質發展作為(wei) 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務水平、紮實推進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務,全麵貫徹黨(dang) 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學前教育規律,強化政府主體(ti) 責任,健全保障機製,努力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為(wei) 培養(yang) 德智體(ti) 美勞全麵發展的社會(hui) 主義(yi) 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強化公益普惠。踐行以人民為(wei) 中心發展思想,堅持學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健全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配置、師資隊伍建設、經費投入與(yu) 成本分擔等方麵保障機製,提升學前教育公共服務水平。
2.堅持鞏固提高。優(you) 化城鄉(xiang) 幼兒(er) 園布局,持續增加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水平,鞏固普惠成果,有效滿足適齡兒(er) 童就近接受學前教育需求。
3.推進科學保教。堅持以幼兒(er) 為(wei) 本,遵循幼兒(er) 學習(xi) 特點和身心發展規律。堅持以遊戲為(wei) 基本活動,保教結合、因材施教,促進每名幼兒(er) 富有個(ge) 性的發展。推動幼兒(er) 園和小學科學銜接,為(wei) 幼兒(er) 後繼學習(xi) 和終身發展奠定基礎。
4.提升治理能力。加快學前教育立法進程,推進依法治教、依規辦園。健全治理體(ti) 係,加強規範監管,強化安全保障,提升學前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三)主要目標
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到2025年,全國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0%以上,普惠性幼兒(er) 園覆蓋率達到85%以上,公辦園在園幼兒(er) 占比達到50%以上。
覆蓋城鄉(xiang) 、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ti) 係進一步健全,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製進一步完善,幼兒(er) 園保教質量全麵提高,幼兒(er) 園與(yu) 小學科學銜接機製基本形成。
二、重點任務
(一)補齊普惠資源短板。多渠道持續增加普惠性資源供給,大力發展公辦幼兒(er) 園,積極扶持普惠性民辦園,支持和規範社會(hui) 力量辦園。加強村級幼兒(er) 園建設,城市新增人口、流動人口集中地區新建改擴建一批幼兒(er) 園,完善城鄉(xiang) 學前教育布局和公共服務網絡,切實保障適齡幼兒(er) 入園。
(二)完善普惠保障機製。切實落實各級政府發展學前教育責任,優(you) 化完善學前教育管理體(ti) 製、辦園體(ti) 製,落實政府投入為(wei) 主、家庭合理分擔、其他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機製,健全幼兒(er) 園教師配備補充、工資待遇保障製度,提升教師專(zhuan) 業(ye) 能力,促進普惠性學前教育可持續發展。
(三)全麵提升保教質量。深化幼兒(er) 園教育改革,堅持以遊戲為(wei) 基本活動,全麵推進科學保教,加快實現幼兒(er) 園與(yu) 小學科學有效銜接。推進學前教育教研改革,強化教研為(wei) 教師專(zhuan) 業(ye) 成長和幼兒(er) 園保育教育實踐服務。健全幼兒(er) 園保教質量評估體(ti) 係,充分發揮質量評估對保教實踐的科學導向作用,提高教師專(zhuan) 業(ye) 素質和實踐能力。
三、政策措施
(一)優(you) 化普惠性資源布局
推進教育公平,增加普惠性資源供給,充分考慮出生人口變化、鄉(xiang) 村振興(xing) 和城鎮化發展趨勢,逐年做好入園需求測算,完善縣(區)普惠性幼兒(er) 園布局規劃,原則上每三年調整一次。結合三孩生育政策實施和地方實際,及時修訂和調整居住社區人口配套學位標準,推動城市居住社區、易地搬遷安置區配套建設與(yu) 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幼兒(er) 園,產(chan) 權及時移交當地政府,確保提供普惠性服務,滿足就近入園需要。完善農(nong) 村學前教育資源布局,辦好鄉(xiang) 鎮公辦中心幼兒(er) 園,通過依托鄉(xiang) 鎮中心幼兒(er) 園舉(ju) 辦分園、村獨立或聯合辦園、巡回支教等方式滿足農(nong) 村適齡兒(er) 童入園需求。充分發揮鄉(xiang) 鎮中心幼兒(er) 園的輻射指導作用,實施鄉(xiang) (鎮)、村幼兒(er) 園一體(ti) 化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實施學前教育服務區製度。
(二)推進普惠性資源擴容增效
國家實施教育提質擴容工程和教育強國推進工程,新建改擴建一批公辦幼兒(er) 園,支持人口集中流入地、農(nong) 村地區、“三區三州”、原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和片區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普及學前教育。各地實施幼兒(er) 園建設項目,補齊普惠性資源短板,確保城鄉(xiang) 學前教育資源全覆蓋。加大扶持力度,落實財政補助、劃撥方式供地、減免稅費和租金等政策,鼓勵支持政府機關(guan) 、國有企事業(ye) 單位、軍(jun) 隊、街道、農(nong) 村集體(ti) 舉(ju) 辦公辦幼兒(er) 園,積極扶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逐步化解和消除學前教育“大班額”現象,防止出現新的無證園。全麵改善辦園條件,消除園舍安全隱患。各類幼兒(er) 園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guan) 要求配備豐(feng) 富適宜的玩教具和遊戲材料。對鄉(xiang) 鎮公辦中心園、企事業(ye) 單位和集體(ti) 資產(chan) 舉(ju) 辦的幼兒(er) 園,經機構編製部門審批後,依據《事業(ye) 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guan) 規定做好事業(ye) 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工作,發揮其兜底線、保普惠的重要作用。各省(區、市)要認真部署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園治理“回頭看”,對治理成效進行全麵複查,健全城鎮小區配套園建設管理製度,完善扶持政策和監管機製,鞏固治理成果,堅決(jue) 防止出現反彈。
(三)健全經費投入與(yu) 成本分擔機製
各省(區、市)以提供普惠性服務為(wei) 衡量標準,科學核定普惠性幼兒(er) 園辦園成本,明確分擔比例,統籌製定財政補助和收費政策,合理確定家庭支出水平。優(you) 化完善財政補助政策,逐步提高學前教育財政投入水平,保障普惠性學前教育有質量可持續發展。健全學前教育資助製度,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兒(er) 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加強幼兒(er) 園收費監管,各省(區、市)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群眾(zhong) 承受能力和辦園成本等因素,動態調整公辦幼兒(er) 園收費標準、普惠性民辦幼兒(er) 園最高收費限價(jia) 。各省(區、市)盡快製訂完善非營利性民辦幼兒(er) 園收費的具體(ti) 辦法,可對非營利性民辦園實行政府指導價(jia) 管理,在合理核定辦園成本的基礎上,明確收費標準,堅決(jue) 遏製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wei) 。
(四)提高幼兒(er) 園師資培養(yang) 培訓質量
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加大農(nong) 村和欠發達地區幼兒(er) 園教師培養(yang) 力度。深化學前教育專(zhuan) 業(ye) 改革,完善培養(yang) 方案,強化學前兒(er) 童發展和教育專(zhuan) 業(ye) 基礎,注重培養(yang) 學生觀察了解兒(er) 童、支持兒(er) 童發展的實踐能力。在高等學校學前教育專(zhuan) 業(ye) 增加特殊教育專(zhuan) 業(ye) 課程,提高師範生的融合教育能力。各地製定幼兒(er) 園教師和教研員培訓規劃,加大培訓力度,實施全員培訓,突出實踐導向,提高培訓實效。鼓勵高校、教科研機構和優(you) 質幼兒(er) 園結對幫扶基層、邊遠和欠發達地區幼兒(er) 園。
(五)保障幼兒(er) 園教師配備和工資待遇
各地要及時補充公辦園教職工,嚴(yan) 禁“有編不補”、長期使用代課教師。民辦園按照配備標準配足配齊教職工。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統籌工資收入政策、經費支出渠道,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同工同酬。按照政府購買(mai) 服務範圍的規定,可將公辦園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務納入政府購買(mai) 服務範圍,所需資金從(cong) 地方財政預算中統籌安排,公辦園和承接主體(ti) 應當依法保障相關(guan) 勞動者權益。民辦園要參照公辦園教職工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相應教職工的工資收入。各類幼兒(er) 園教職工依法全員納入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暢通繳費渠道,農(nong) 村集體(ti) 辦園的教職工社會(hui) 保險可委托鄉(xiang) 鎮中心幼兒(er) 園代繳,農(nong) 村小學附屬幼兒(er) 園由小學代繳。各類幼兒(er) 園依法依規足額足項為(wei) 教職工繳納社會(hui) 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社會(hui) 保障、醫療保障、稅務等有關(guan) 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對幼兒(er) 園教職工繳納社保情況組織檢查,積極開展醫保參保宣傳(chuan) 進校園等活動,切實保障教職工合法權益。
(六)完善幼兒(er) 園規範管理機製
落實縣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guan) 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提升跨部門協同治理能力,完善動態監管機製,強化對幼兒(er) 園辦園條件、教師資格與(yu) 配備、安全防護、收費行為(wei) 、衛生保健、保育教育、財務管理等方麵的動態監管。完善幼兒(er) 園信息備案及公示製度,各類幼兒(er) 園的基本信息納入區(縣)政務信息係統管理,定期向社會(hui) 公布幼兒(er) 園教職工配備、收費標準、質量評估等方麵信息,幼兒(er) 園園長和專(zhuan) 任教師變更要主動向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一個(ge) 月內(nei) 完成信息更新。加強民辦園財務監管,非營利性民辦園收取費用、開展活動的資金往來,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賬戶,確保收費主要用於(yu) 保障教職工待遇、改善辦園條件、提高保教質量。嚴(yan) 禁非營利性民辦幼兒(er) 園舉(ju) 辦者通過任何方式取得辦學收益、分配或轉移辦學結餘(yu) 。
(七)強化幼兒(er) 園安全保障
嚴(yan) 格落實幼兒(er) 園安全主體(ti) 責任和有關(guan) 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全覆蓋的安全風險防控體(ti) 係。幼兒(er) 園要健全房屋設備、消防、門衛、食品藥品、幼兒(er) 接送交接、幼兒(er) 就寢值守和活動組織等安全防護和檢查製度,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嚴(yan) 防各類事故發生。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幼兒(er) 園門口設置隔離欄、隔離墩或升降柱等硬質防衝(chong) 撞設施,專(zhuan) 職保安配備、一鍵式緊急報警、視頻監控裝置配備和封閉化管理全麵達標。構建聯防聯控有效機製,公安機關(guan) 要優(you) 化上下學時段幼兒(er) 園周邊“高峰勤務”機製,強化幼兒(er) 園周邊重點巡防,組織公安民警、警務輔助人員、學校保衛人員、教職員工和群防群治力量落實好幼兒(er) 園“護學崗”機製。各地教育部門要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建立健全幼兒(er) 園安全日常監管、重大隱患督辦、約談通報等工作機製,及時通報幼兒(er) 園安全風險,定期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和集中整治,落實監督檢查常態化措施,確保幼兒(er) 園安全運轉。
(八)加大不規範辦園行為(wei) 治理力度
加強辦園行為(wei) 督導,重點對存在危房、“三防”不達標等安全隱患及園長和教師不具備規定資格等不規範辦園行為(wei) 進行動態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進行處罰。對出現虐童、體(ti) 罰及變相體(ti) 罰等嚴(yan) 重師德失範行為(wei) 的幼兒(er) 園,年檢實行一票否決(jue) ,對涉事教職工、管理者和舉(ju) 辦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各省(區、市)部署開展幼兒(er) 園名稱規範清理行動,對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際”“世界”“全球”等字樣,包含外語詞、外國國名、地名,使用“雙語”“藝術”“國學”“私塾”等片麵強調課程特色以及帶有宗教色彩的名稱,以及民辦園使用公辦學校名稱或簡稱等進行清理整治,2022年6月前完成整改。加大校外培訓機構執法檢查力度,對麵向學齡前兒(er) 童開展線上培訓和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托管班等名義(yi) 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以及其他違反兒(er) 童身心發展規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訓活動,一經發現,嚴(yan) 肅查處,並追究相關(guan) 人員的責任。
(九)深化幼兒(er) 園教育改革
深入貫徹落實《3—6歲兒(er) 童學習(xi) 與(yu) 發展指南》《幼兒(er) 園教育指導綱要》,以先進的實踐經驗為(wei) 引領,切實轉變教師觀念和行為(wei) ,促進幼兒(er) 在快樂(le) 的童年生活中獲得有益身心的學習(xi) 和發展經驗,提升教師職業(ye) 成就感。深入推進幼兒(er) 園與(yu) 小學科學銜接,在認真開展試點、加強實踐探索的基礎上,全麵構建銜接機製,強化幼兒(er) 園和小學深度合作,切實提高入學準備和入學適應教育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堅決(jue) 糾正超前學習(xi) 、拔苗助長等違反幼兒(er) 身心發展規律的行為(wei) 。教育部出台《幼兒(er) 園保教質量評估指南》,各省(區、市)完善幼兒(er) 園質量評估實施辦法,將各類幼兒(er) 園全部納入質量評估範圍,樹立科學導向,強化過程評估,引領教師專(zhuan) 業(ye) 成長,全麵提高幼兒(er) 園保教質量。
(十)推動學前教育教研改革
堅持教研為(wei) 幼兒(er) 園教育實踐服務,為(wei) 教師專(zhuan) 業(ye) 發展服務,為(wei) 教育管理決(jue) 策服務。加強學前教育教研工作,遴選優(you) 秀園長和教師充實教研崗位,每個(ge) 區縣至少配備一名學前教育專(zhuan) 職教研員,形成一支專(zhuan) 兼結合的高素質專(zhuan) 業(ye) 化學前教研隊伍。完善教研指導責任區、區域教研和園本教研製度,實現各類幼兒(er) 園教研指導全覆蓋。教研人員要深入幼兒(er) 園保教實踐,了解教師專(zhuan) 業(ye) 成長需求,分類製定教研計劃,確定教研內(nei) 容,及時研究解決(jue) 教師保教實踐中的困惑和問題。充分發揮城鎮優(you) 質幼兒(er) 園和鄉(xiang) 鎮中心幼兒(er) 園的輻射指導作用,推動區域保教質量整體(ti) 提升。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dang) 對學前教育工作的全麵領導,強化省級統籌,充分發揮市級區域中心作用,落實縣級主體(ti) 責任,以縣為(wei) 基礎逐級編製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科學確定學前教育發展目標、重點任務、重要舉(ju) 措,並列入黨(dang) 委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明確有關(guan) 部門責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完善激勵機製。中央財政繼續安排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重點向中西部農(nong) 村地區、欠發達地區傾(qing) 斜。各地要健全激勵機製,對完成普及普惠目標、完善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製、提升保教質量等方麵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按國家有關(guan) 規定予以表彰獎勵。鼓勵企事業(ye) 單位、社會(hui) 團體(ti) 及其他社會(hui) 組織等向學前教育捐資助學。
(三)強化督導問責。紮實推進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督導評估工作,壓實政府責任,完善督導問責機製。將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深化體(ti) 製機製改革、提升保教質量、完善投入保障政策等情況,納入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jia) 和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認定重要內(nei) 容,發生較大社會(hui) 影響的安全責任事故、重大案事件和師德師風問題的縣(市、區)2年內(nei) 不得申報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認定。各省(區、市)將行動計劃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納入市縣政府工作的績效考核,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you) 質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