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2019年2月印發的《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提出,要“分類建設一批世界一流高等學校,建立完善的高等學校分類發展政策體(ti) 係,引導高等學校科學定位、特色發展”,再次將高校分類分層建設和特色發展作為(wei) 重要的政策議題。在高等教育現代化建設背景下,如何分類建設一批世界一流高等學校?怎樣建立完善的高等學校分類發展政策體(ti) 係,引導高等學校科學定位、特色發展?這需要研究高校分類分層建設和特色發展的形成機製問題,需要研究我國難以實現高校分類分層建設和特色發展的原因,更需要從(cong) 加快推進高等教育現代化、建設高等教育強國出發,研究實現高校分類分層建設和特色發展的對策和建議。
1 作為(wei) 一種理想形態的高校分層建設和特色發展
2 我國高校的分層建設和特色發展為(wei) 何總是一個(ge) 問題
3 實現我國高校分層建設和特色發展的幾個(ge) 著眼點
3.1 準確把握我國高等教育現代化的發展階段
改革開放40餘(yu) 年來,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取得了曆史性輝煌成就,高等教育現代化水平得到極大提高,特別是各級各類高等學校煥發出奮發向上、爭(zheng) 創一流的良好精神狀態。對實現高等教育現代化,我們(men) 必須有高度的自信。但也要實事求是地認識和把握我國高等教育現代化所處的發展階段,理性地推進高等教育現代化進程。目前我國高等教育現代化需要正視四大特殊問題:一是我國是目前世界上僅(jin) 有的具有超大高等教育規模的國家,需要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基數龐大,會(hui) 影響我國高等教育現代化進程;二是東(dong) 西部高等教育發展嚴(yan) 重不平衡,城鄉(xiang) 二元結構導致的高等教育兩(liang) 極分化現象越來越嚴(yan) 重;三是如何提高人民群眾(zhong) 的高等教育獲得感及增強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對美好生活期盼的能力,以及如何正確引導人民群眾(zhong) 對優(you) 質高等教育的認識;四是我國高等教育公平和效率的矛盾是整體(ti) 性的,超大高等教育規模的高等教育大國所麵臨(lin) 的高等教育公平與(yu) 效率的關(guan) 係極為(wei) 複雜,並且具有不確定性。
3.2 遵循高等教育辦學規律
辦大學是有規律的。我們(men) 可以從(cong) 多方麵多角度總結出諸多辦大學的規律。但根本性的辦學規律主要有三條:一是大學循序漸進成長和發展的規律;二是依靠改革創新促進大學成長和發展的規律;三是教育家辦大學的規律。
我國要實現高等教育現代化,必須要有雄心壯誌,但也需要遵循大學循序漸進成長和發展的規律,腳踏實地地開展“雙一流”建設,在自身的辦學類型和辦學層次上爭(zheng) 創一流、辦出特色,為(wei) 建設我國一流的高等教育體(ti) 係服務;通過改革創新來促進大學建設和發展,與(yu) 遵循大學循序漸進成長和發展的規律並不是矛盾的。在我國這種後發趕超型現代化國家發展高等教育,開展“雙一流”建設,要突破大學辦學的嚴(yan) 重路徑依賴,更需要通過改革創新來促進大學建設和發展;遵循教育家辦大學的規律,實質是尊重高等教育辦學規律、遵循學術發展規律。教育家辦大學,需要大學領導人具有深厚的教育情懷和高遠的教育價(jia) 值追求,不以追求個(ge) 人辦學政績為(wei) 目的,而以培養(yang) 德智體(ti) 美勞全麵發展的社會(hui) 主義(yi) 建設者和接班人為(wei) 目的。
3.3 加大高等教育評價(jia) 製度改革力度
建立科學的高等教育評價(jia) 製度就是要在正確的評價(jia) 目的引導下對高等教育評價(jia) 的功能做出科學的選擇。
(1)要堅持正確的評價(jia) 目的。為(wei) 實現我國高等教育現代化而評價(jia) ,為(wei) 高校分層建設和特色發展而評價(jia) ,從(cong) 而杜絕高等教育評價(jia) 的單純排名取向,矯正以排名代替辦學成就、以名次表現發展水平的社會(hui) 認知。
(2)實現評價(jia) 思想的根本性轉變。高等教育評價(jia) 要服務於(yu) 高等教育現代化,服務於(yu) 我國高等教育的科學發展,服務於(yu) 我國高等教育體(ti) 係的完善,服務於(yu) 高校分層建設和特色發展。
(3)努力實現四個(ge) “轉變”。由基於(yu) 問責的評價(jia) 向基於(yu) 信任的評價(jia) 轉變;由結果評價(jia) 排名向形成性評價(jia) 轉變;由綜合評價(jia) 向分層分類評價(jia) 轉變;由政府評價(jia) 向政府評價(jia) 與(yu) 社會(hui) 評價(jia) 相結合轉變,政府評價(jia) 在進行自身改革的同時,特別要發揮引導社會(hui) 機構評價(jia) 和民眾(zhong) 的評價(jia) 認知的作用。
(4)政府部門要加大力度治理高等教育評價(jia) 市場,規範高等教育評價(jia) 行為(wei) 。一是可以考慮出台高等教育評價(jia) 機構認證辦法,對社會(hui) 評價(jia) 和排名機構進行規範和認證;二是要推行大學評價(jia) 排行知情和同意製度,即評價(jia) 排行機構必須在得到高校同意之後,才可以對高校進行評估和排行,以給予高校的基本尊重,並有效製止不科學不負責任的排行行為(wei) 。
張應強 華中科技大學教育科學研究院 |